學校主頁|網站管理

教學管理

當前位置: 學院首頁  > 人才培養  > 教學管理 正文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課程考試評卷工作規定

 

 

來源: 日期:2020年10月28日 16:58浏覽數:

為了規範專業課程考試評卷工作的管理,提高評卷質量,根據學校有關評卷工作的要求,結合太阳實情,制定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1.評卷工作在學院教學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指導下,由各教研室組織具體實施。

2.有兩位或兩位以上任課教師的考試課程,須成立評卷小組,負責該課程的評卷和審核;若考試課程隻有一位任課教師,由相近課程的2—3位評卷教師組成審核小組,負責評分後的審核。

3.評卷工作以評卷小組或審核小組為單元,在指定的場所集中閱卷。

4.教研室主任在評卷工作開始前,向全體評卷教師強調保密紀律和評卷要求。試卷由學院教務辦公室統一保管,負責保密。

二、工作程序與紀律

1.各評卷小組(審核小組)組長、教研室主任負責到學院教務辦公室領、還試卷。當天領出的試卷無論是否評閱完畢均應交回教務辦公室,還卷人、收卷人須認真清點試卷份數,并認真登記、簽名。任何人不得将試卷帶出評卷場所。閱卷場地為機密場所,無關人員不得入内。

2.評卷在密封線密封的情況下進行,評卷教師不得私自拆開密封線封簽。如發現封簽不嚴、倒裝等現象,應交院教務辦公室及時處理。

3.試卷評閱之前,各評卷小組應首先清點試卷份數,若與考場情況登記表試卷份數不相符應及時向教務辦公室報告。

4.試卷清點無誤後,各評卷小組須進行集體試評,認真研究參考答案和評分标準。凡參考答案和評分标準有誤的,新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标準須經教研室主任審核後方可執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改變評分标準。

5.有評卷小組的課程,須采取流水作業的方式評卷。

6.教師在閱卷過程中需要簽名的地方,均應認真簽署全名,且應字迹清晰、易于辨認。

7.評卷過程中,評卷教師若發現答卷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教研室主任報告,若有重大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教學副院長報告。

8.考試成績等信息由院教務辦公室按學校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報送或發布,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個人不得向外發布。

9.教研室主任将閱卷工作落實到人,閱卷工作結束後,将閱卷工作量分配情況交教務辦公室備案。

三、評卷要求

1、評卷應使用紅水筆,嚴格按評分标準分小題詳細計算得分,小題全對的計滿分,部分錯誤的應在錯誤處下劃線後再判分,全題答錯和未答的題記“0”分。記分用阿拉伯數字,隻記得分,不記被扣除的分數。閱卷人員在扣分或得分的答題内容處應有相應評閱筆迹(如:“√”或“×”等)。

2、每大題的得分寫在題目的右方得分欄内,大題中的小題得分,寫在小題題目後,并用圓圈将其分值包圍,觀點分寫在每個觀點旁邊的較顯眼的地方,合分人合好總分,填在總分欄内,并在合分人欄内簽名,簽名做到不塗改、字迹清晰、易于辨認。

3、評卷教師在計算分數時,每大題和各小題的分數不能四舍五入。必須在合成總分時才能四舍五入。分數一經評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須向教研室主任說明理由,并在改動處簽上全名。涉及一份試卷5分以上者,均應由閱卷教師本人提交報告說明情況,得到教研室主任批準後填寫成績更改備忘錄。

4、當發現有雷同卷、字迹前後不一緻、在密封線外寫考号、姓名、卷面作标記等異常情況的答卷時,評卷教師應先照常評分,然後經試卷所在系(部)有關負責同志認定簽字。如确認為雷同卷,則按《太阳成集团考試違規處分辦法》進行處理。

5、試卷評閱完畢後,評卷老師要交叉複核評卷情況。複核的内容主要有:每小題是否評分(有無标記和得分);大題得分是否等于各小題得分之和;總得分是否等于各大題得分之和;是否在大題得分欄填寫分數和簽上全名。若發現錯漏,交由評閱者本人更正,并在更正處簽上全名。複核完畢後,全體閱卷老師應規範填寫《太阳成集团評卷信息表》。

6、評卷教師評卷結束後須認真填寫成績冊和《太阳成集团考試質量分析表》,經教研室主任審核,交學院教務辦存入“考試文檔”。

四、結果審核

1.教研室主任應加強對評卷教師答卷評閱質量的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以盡量降低評分誤差,保證評卷的客觀公正。

2.學院教學工作指導委員會、教學督導對本院評卷工作進行檢查,對已評閱的答卷進行抽查。

五、附則

1、其他事項,參見《太阳成集团閱卷工作規範》。

2、本辦法從2012年上學期起實行。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12年2月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