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第十五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
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做好第十五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根據《關于湖南省申報項目的複函》(國評組函〔2014〕72号)精神和《湖南省社會科學獎評選獎勵辦法》(湘社評〔2015〕4号)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項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和《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實施意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評獎着力推出具有較高學術創新價值和決策參考價值的高水準研究成果,推進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和理論觀點及科研方法創新,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引領示範作用,推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在新時代展現新作為。
二、獎項設置
表彰名額為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100項。
三、組織申報
(一)關于申報人
1.享有公民權利、人事關系在湖南省的社科工作者。
2.已調出我省或已去世的我省社科工作者在申報時限内取得的符合本方案評獎範圍和規定的成果可申報,其中已去世作者的成果由其法定繼承人代為申報。
3.我省人員與外省人員合作的集體成果,必須是我省人員任主編或撰寫篇幅在二分之一以上,需出具有效證明,且征得合作者書面同意後,可由我省作者主持申報。
4.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公管理身份的副廳級及以上幹部不能作為申報人。
(二)關于申報成果
1.成果時限: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産生的社科成果(未曾申報曆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未曾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的成果)。整體申報的叢書,最後一本的出版時間需在以上規定的時限内。
2.申報數量:所有成果必須以第一作者名義申報,每人限報1項。同時可作為參與人員另參加1項集體成果的申報。
3.反響材料:與申報成果有直接關系的,且未曾申報曆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未曾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的,包括成果立項、引用轉載、采用、批示、鑒定等情況材料,在申報成果前後2年的時限内。
4.申報成果範圍:一是在省級及以上報刊公開發表(指在标有國内統一刊号CN××-×××或國際标準刊号ISSN××××-××××的報刊上發表)的中文類社科研究論文、調研報告。二是經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标有國内統一書号ISBN×-×××××出版社公開出版的中文類社科專著、譯著(指外文翻譯成中文)、編著(含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讀物、工具書)。三是未公開發表的成果,主要指省部級及以上立項課題結題成果或省級鑒定為合格以上的成果,兩者均需出具課題結題證書或鑒定證書并以證書上的驗收時間為準,立項課題結題成果隻能整體申報,不能以子課題單獨申報。
5.書籍再版:在規定時間内再版,且未曾申報曆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其他省部級獎的著作,其修改内容和篇幅超過三分之二以上,同時出具出版社有效證明,可申報本屆評獎。
6.有内容重疊的新著:在規定時間内出版、未曾申報過曆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其新創内容需占總内容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時需出具相關有效證明,可申報當屆評獎。
7.著作叢書:叢書(有顯著的叢書标志,最後一本的出版時間需在規定期限内),可整體申報,叢書中相對獨立、完整的某一著作,也可單獨申報;如叢書中有一本以上曾申報過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或者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成果獎的,則不能整體申報,但其它未曾申報過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未曾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成果獎的單本著作,可單獨申報。如在申報時間範圍内叢書未全部出版,已出版部分作為叢書申報的,後續出版的部分則不能以叢書形式再次申報。
8.系列成果:(1)系列論文:在規定時間内産生的同一專題且署名一緻的多篇論文,以系列論文形式申報;在規定時間内産生的、同一專題署名不一緻、但有同一課題号标注的多篇論文,以系列論文形式申報。系列論文中不能有曾申報過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成果獎勵的論文。(2)系列著作:在規定時間内産生的同一專題且署名一緻的多本著作,以系列著作形式申報;在規定時間内産生的、同一專題署名不一緻、但有同一課題号标注的多本著作,以系列著作形式申報。系列著作中不能有曾申報過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成果獎勵的著作。
9.論文集:公開出版的論文集不能參評,其中的單篇論文可以個人成果形式申報。
10.集體成果:參與人不超過10人,全體主要研究者簽名。以單位或課題組署名的集體成果,以署名單位或課題組申報,也可以參與者集體申報,不能以個人申報。
(三)應用類申報成果的附加條件
應用類參評成果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正式的課題立項批文或者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研究合同書;
2.有以專業社會科學工作者為基本隊伍的課題組;
3.有省部級鑒定合格的鑒定證書或結項證書;
4.成果進入轉化實施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
5.有被各級政府決策部門或企事業單位采納應用并取得良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證明材料。
如果是自主選題成果,可先向省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省社科評審辦)申請成果鑒定,經鑒定等級為省内先進以上的,且符合上述2、4、5項申報條件的,可以申報應用類評獎。
(四)應用類申報成果的反響及佐證材料附加要求
1.成果應用實施的綜合情況介紹;
2.成果産生以後被采納的證明,必須是所采用部門或單位的正式文件或證明(領導批示、媒體報道等隻能作為佐證材料);
3.成果應用所産生的經濟效益,需由相關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出具有效證明;
4.成果應用産生社會效益的各種反響證明材料,由相應級别的組織出具有效證明;
5.成果研究過程中的各項原始材料。
(五)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違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和國家法律法規。
2.著作權歸屬不明确和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成果;有抄襲、剽竊他人成果或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等問題的成果。
3.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領導講話、工作總結、時事新聞、統計資料、電腦軟件、文學、藝術等創作作品。
(六)申報時間及程序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成果,采取個人通過市(州)社科聯、省級社科類社會組織、高等院校、黨(幹)校、軍校、科研院所、省直機關有關單位向省社科評審辦申報。
1.網上申報(2020年 11月30日 --12月18日)。(1)單位注冊。申報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與省社科評審辦聯系,登錄湖南社科網(http://www.hnsk.gov.cn/)點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管理系統”進行注冊。(2)個人注冊。申報者登錄湖南社科網(http://www.hnsk.gov.cn/)點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管理系統”進行個人注冊,按要求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并經申報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後,方可使用個人賬号。(3)在線申報。在湖南社科網下載“湖南省優秀社會科學成果評獎”申報文件,認真閱讀,按要求申報。申報成果的相關附件(著作、論文、調研報告、反響材料及證明等)須全部用PDF格式上傳(如果著作内容過多,封面、封底、版權頁和目錄要用PDF格式上傳,正文可用word文檔上傳)。
申報者所在單位的科研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學術導向,對所有申報成果及相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把關。
2.紙質材料報送(2020年12月21日—25日):為确保申報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檔需要,申報者必須打印與網上電子申報表格相一緻的紙質申報表格。申報材料中,著作需原件,論文、調研報告、反響及證明材料可用複印件,但申報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須對原件進行審核并在複印件上加蓋公章。論文複印包括論文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全文及封底。所有材料放入資料袋,并用《申報表》的封面複印貼于資料袋。
申報者所在單位的科研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将網上申報材料對照紙質申報材料逐一核實,由單位審核責任人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單位公章,确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确、符合要求。在所在單位公示無異議後,于規定的時間内分别提交網上申報材料和紙質申報材料。并将單位《申報彙總表》1份和申報者填寫的《申報表》、申報成果等相關材料(學術類一式2份、應用類一式5份)及電子文檔一并交省社科評審辦。
四、評獎程序
(一)材料審核
省社科評審辦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成果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确定評委和評審标準
1.确定評委。在紀檢部門監督下由省社科評審辦專職人員從評委庫随機抽取産生。評委實行回避、資格複審和單位限額(學科小組同一單位不能超過1人)的原則。本人申報了本屆評獎,或與申報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内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均不能擔任評委。所有評審專家名單将于評審工作結束後連同評獎結果向社會公示。
2.評審标準。(1)學術類成果: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從研究的科學性、創新性、價值性、難易性進行綜合評價,分值占50%;從成果立項、引用轉載、采用、批示、鑒定、獲獎等社會影響進行客觀評分,分值占50%。(2)應用類成果:從研究的科學性、創新性、價值性、難易性進行綜合評價,分值占50%;依據采納證明文件、應用轉化效益證明材料等,對成果産生的社會影響和轉化效益進行客觀評分,分值占50%。
(三)網上評審
評委按照社科成果評獎評審标準,對成果做出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價後,給予相應的分值(按百分制計分)。
(四)會議評審
在充分尊重網評結果的基礎上适時召開評審會議,根據指标分配情況,學術類學科組推薦本學科組獲獎建議名單和備選名單。
應用類會評的入圍成果,申報人必須參加答辯。應用類學科組綜合網評成績和答辯情況,推薦學科組獲獎建議名單。
在各學科組評審會議基礎上召開全體評委評審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推薦獲獎名單,以到會評委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同意票數視為通過;應用類會議評審先于學術類,若推選成果未能通過,應用類的獎項指标由學術類替補。若學術類推選成果未能通過,則對該組備選成果進行大會投票;評委會主任宣布評審結果。
(五)終審會議
省社科評審委全體成員對經過網評、會評推薦的獲獎建議名單以記名方式進行大會投票,以到會省社科評審委成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數視為通過。
五、結果公示、報批與表彰
1.通過紅網、湖南社科網向社會公示獲獎名單和評委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單位或個人對獲獎名單或評審工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實身份書面向省社科評審辦提出,省社科評審辦根據規定報省社科評審委裁定。
2.經公示後的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獲獎名單,由省社科評審辦按程序報批。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的獲獎名單,通過《湖南日報》、紅網、湖南社科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
3.獲獎成果适時予以表彰。
六、紀律要求
1. 所有評審專家及工作人員,在整個評審過程中必須廉潔守紀、依規操作。在公示結果前,擔任評委的專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評審信息和評委身份,如洩露并查實,将對其評獎結果作相應處理,并取消評委資格。
2.參評材料一經發現或查明有作假情形,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及以後4年參評資格,并通報申報人所在單位,同時責任人應承擔因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著作權歸屬不明确和不合法而造成的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方案解釋權屬于湖南省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湖南省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