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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定2022年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獎的通知

 

 

來源: 日期:2022年06月20日 10:34浏覽數:

 

各學院:

為切實做好2022年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獎的評定工作,根據《太阳成集团·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獎評選辦法》(湘一師校字〔2022〕44号)文件精神,特就評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師範專業本科在校學生

二、評選名額

每年評選25名

三、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合格,立場堅定,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頭倡導良好社會風氣,始終保持積極的人生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質、健康的生活情趣。

2.熱愛教育事業,心懷執著的教育夢想,勇做走在時代前列的奮進者、開拓者、奉獻者,立志報效祖國、服務人民。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熱愛集體、關心他人;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儉節約、吃苦耐勞。無任何違紀處分或不良記錄。

4.學習刻苦,成績優異,在校期間無課程不及格情況,近兩學期綜合測評班級排名前5、學業成績班級前5,在校期間曾獲國家獎學金1次及以上或校級一等獎學金1次及以上。

5.在校期間獲校級及以上優秀黨員、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優秀團幹、優秀團員等榮譽之一。

6.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或創新創業活動,獲“大學生暑期三下鄉”優秀個人,或志願服務優秀個人省級及以上榮譽稱号,或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獲省級及以上立項。

7.通過大學英語四級(專業四級)或六級。

(二)優先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1.在各類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者。

2.在師範生技能競賽中獲得省級獎項者。

3.省級及以上教育類科研項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及以上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類論文者。

4. 獲“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等省級及以上獎勵之一者。

四、評審程序

1.符合評選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太阳成集团·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獎申報表》(詳見附件),并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2.各學院評審委員會按照評選條件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推薦,2022年5月10日之前将推薦名單報學生工作處資助管理中心。

3.學生工作處牽頭組織成立“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獎”評審委員會對學院推薦的學生進行評審,确定拟表彰人選,2022年5月20日之前完成評審。

4.評審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分管校領導審定發文表彰。

五、表彰獎勵

1.“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獎”獲獎者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獲獎學生每人獎勵1.5萬元。

2.資助“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實踐研究”校級項目一項,項目經費0.5萬元。

六、評選要求    

1.“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獎”每年評選一次,凡獲此獎項的學生原則上在校期内不重複評獎。

2.凡有弄虛作假、拉票行賄等不正當行為者,學校将撤銷相應榮譽、收回已發放的獎金,并根據《太阳成集团學生違紀處理條例》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附件:太阳成集团·馬雲教育基金卓越師範生獎申報表

 

學生工作處

202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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