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清單
(一)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1.政策名稱:一次性崗位補貼 (湘财社〔2018〕25号)
政策内容:1000元/人。
享受對象:按規定招用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及中小微企業。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申請條件:申請一次性崗位補貼,企業需要填寫《湖南省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崗位補貼申報審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符合享受一次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複印件、高校畢業證複印件、與吸納人員簽訂的一年期限勞動合同複印件、12個月的工資發放明細賬(單)及社會保險的繳費單據、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同時應報送符合補貼條件人員的聯系電話、上季度實際發放工資等信息的電子文檔。
2.政策名稱:社會保險補貼 (湘财社〔2018〕25号)
政策内容:對企業為高校畢業生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單位部分實行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享受對象:按規定吸納離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申請條件:小微企業申報社會保險補貼時需提供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3.政策名稱:養老保險費率過渡試點 湘政辦發〔2019〕19号
政策内容:單位費率低于16%的,仍按費率過渡試點政策執行;單位費率高于16%的,一律降至16%。從2022年起,所有企業一律按16%的單位費率執行。
享受對象:按規定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原已審批備案實施養老保險費率過渡試點的企業
4.政策名稱:創業貸款和貼息優惠 财金〔2019〕96号
政策内容:按規定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财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享受對象: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包括高校畢業生等)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受理機構:市州、縣市區創業貸款擔保中心
申請條件:
1.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等原件和複印件,或相關的行業準入許可證。
2.企業吸納符合條件人員相關材料:當年新招用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有效證件、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備案名冊》、身份證明。
3.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
4.由相關部門出具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證明,或由企業出具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承諾書。
5.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政策名稱:“雙百資助工程”獎補 湘人社發〔2015〕83号
政策内容: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雙百資助工程”獎補,獎勵為10萬/個。
享受對象:吸納高校畢業生等就業效果突出的初創中小微企業。
受理機構:市州、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申請條件:申報對象文字推薦材料;《湖南省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雙百資助工程”申報表》和《湖南省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雙百資助工程”推薦評審記分表》;營業執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複印件及工資發放表,工資标準不低于當地最低标準的120%;企業員工依法依規參加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去基層發展
1.政策名稱:“三支一扶”工作生活補貼 湘人社發〔2016〕34号
政策内容:服務期間,享受工作生活補貼,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中央财政補助(2018年9月1日提标後):中部地區每人每年2.4萬元,西部地區每人每年3萬元,給予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家費補貼3000元;省财政補助(從2016年9月1日起):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補貼5000元,辦理社會保險經費每人每年5000元,體檢和培訓費每人2300元。
享受對象:2016年至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2.政策名稱:在基層機關和事業單位就業優惠政策 湘辦發〔2017〕41号
政策内容: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滿1年考核合格後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
2.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按有關規定一律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中考錄。市級以上機關轉任公務員,除公開遴選以外,應安排80%比例從具備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的公務員中選調。事業單位管理類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選調時,省屬單位應安排不少于10%、市屬單位應安排不少于 20%的崗位公開招聘或選調有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
3.對在縣鄉基層一線工作滿10年或作出重要貢獻受到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表彰肯定的高校畢業生,可提前2年破格晉升職稱。
4.到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确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級别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高定一檔,在三類及以下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高定兩檔;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高定一級,在三類及以下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高定兩級。
享受對象:到基層機關和事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3.政策名稱:在農村建功立業優惠政策 湘辦發〔2017〕41号
政策内容:
1.到貧困村創業并帶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緻富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報扶貧項目支持,享受扶貧開發政策。
2.到農業生産經營主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就業培訓、繼續教育、項目申報、成果審定等政策。
3.将到農村從事種養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科技指導服務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象。
4.對到農村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由所在鄉鎮或工作單位落實基本住房保障。将符合條件的服務艱苦地區貧困縣基層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範圍。對到農村基層急需緊缺專業(行業)就業的,可給予專項安家費。
享受對象:參與脫貧攻堅和農業現代化建設的高校畢業生
4.政策名稱:到武陵山片區、羅霄山片區等艱苦地區基層工作優惠政策 湘辦發〔2017〕41号
政策内容:
1.艱苦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适當放寬學曆、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單獨劃定縣、鄉筆試合格分數線,其中鄉鎮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一般不限專業,報考人數較少的職位可适當降低開考比例。艱苦地區基層機關招錄人員,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2.艱苦地區縣鄉事業單位采取統一考試方式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有區别地确定通用能力測試成績權重,加大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的權重;可以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布等情況适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艱苦地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碩士以上學位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
3.凡畢業後自願到湘西地區各縣市區和國家、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所轄鄉鎮、村就業并服務滿5年的,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全部由國家代為償還。
享受對象:到相關艱苦地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5.政策名稱:參軍入伍優惠政策 湘辦發〔2017〕41号
政策内容:
1.應征入伍前在高校就讀的學生,服役期間保留學籍和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内允許複學或入學。
2.大學生士兵(不含往屆)退役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全省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特别是招錄專武系統人員,應安排一定比例的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
4.國有企業在新招錄職工時,應安排不少于當年退役大學生士兵總數10%的崗位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各地應安排一定比例的計劃推薦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村支“兩委”選舉。
5.應征地為本省的大學生士兵,退役3年内,在省内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等方面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部隊服役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按有關規定享受在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
享受對象:參軍入伍高校畢業生
6.政策名稱: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政策 湘辦發〔2017〕41号
政策内容:參照我省高校平均學費标準給予固定金額學費補償,連續補償三年,标準為:博士生10000元/年,碩士生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專科(高職)生3500元/年。
享受對象:到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三)就業服務和幫扶
1. 政策名稱: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湘政發〔2018〕30号、湘财社〔2018〕25号
政策内容:1500元/人,發放時間:在畢業學年10月底前完成。
享受對象: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願并積極求職的普通高等學校、技師學院、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應屆困難畢業生
受理機構:所在高校和各市州人社局
申請條件: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孤兒)證明材料、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複印件等。
2.政策名稱: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 湘人社發〔2015〕62号
政策内容:按規定給予補助,其中普通高校的一本高校、二本高校、獨立學院和高職專科學校分别按照50元/人、60元/人、70元/人的标準補助;技師學院按照50元/人的标準補助;特殊教育院校按照70元/人的标準補助,對張家界、湘西自治州、懷化、永州、邵陽五地學校在以上基礎上增加10元/人補貼。
享受對象:湖南省内普通高校、技師學院、特殊教育學院
受理機構:省人社廳、各市州人社局
申請條件:
1.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2.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3.《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申請審批表》;
4.本年度舉辦校園招聘活動有關證明(包括工作計劃、通知、方案、網絡公告、現場照片等)。
3.政策名稱: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湘财社〔2018〕25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9〕72号
政策内容:補貼标準為個人實際繳費的4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享受對象:離校2年内未就業申報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受理機構:戶口所在地人社服務中心
申請條件:《就業創業證》複印件或畢業證書複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由補貼申請人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後,按規定将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4.政策名稱:就業見習補貼 (湘政發〔2018〕30号、湘人社函〔2019〕86号)
政策内容:就業見習補貼為當地最低工資标準,見習期滿留用率高于50%的,補貼标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120%。見習期限為3-12個月。
享受對象:就業見習基地
受理機構:各市州人社局
申請條件:
吸納以下人員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1.16-24歲失業青年。2.離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2年内未就業中職畢業生。
所需資料:參加就業見習的名單、就業見習協議書、《就業創業證》複印件或畢業證書複印件、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複印件等。
5.政策名稱: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湘人社發〔2018〕78号
政策内容:按照省人社廳、财政廳定期發布的《湖南省職業培訓補貼标準目錄》執行。
享受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畢業生)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申請條件:
1.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個人);
2.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
3.身份證明材料;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複印件或學生證複印件;
4.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原件。
6.政策名稱: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湘人社發〔2017〕105号 湘人社發〔2018〕78号
政策内容:對初次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等,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享受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畢業生)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申請條件:《就業創業證》複印件、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将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7.政策名稱:對困難高校畢業生實施重點幫扶(湘财社〔2018〕25号)
政策内容:符合條件的給予公益性崗位援助,補助标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标準執行,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享受對象:孤兒、殘疾人、少數民族、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純農戶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等困難高校畢業生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申請條件: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複印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年限證明材料、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将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8.政策名稱:流動人員檔案免費管理服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4〕90号
政策内容:取消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費用。
享受對象:未就業或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等
受理機構:各市州人社局
9.政策名稱:人才集體戶口免費管理服務 人社廳〔2015〕183号
政策内容: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包括經營服務性質的收費)。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等
受理機構:各市州人社局
10. 政策名稱:強化就業權益保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9〕72号
政策内容:
1.省内高校不得将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的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就業挂鈎。
2.取消落戶限制,省會及以下城市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
11. 政策名稱:創業培訓補貼 湘人社發〔2018〕47号
政策内容:“創辦你的企業”(SYB)培訓1000元/人次,“改善你的企業”(IYB)培訓1300元/人次,創業模拟實訓不超過1300元/人次,網絡創業培訓不超過1300元/人次,SYB培訓後續服務補貼不超過800元/人。
享受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含中職、技校)
受理機構:各市州人社局
申請條件:個人申請需要提供《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個人)》、《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繳納培訓費用憑證,定點培訓機構開具的收費憑證、票據或稅務發票原件。
培訓機構代為申請補貼的需要提供《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培訓機構)》、《創業培訓補貼人員名冊》及培訓補貼代為申請協議、《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原件。
(四)創業扶持政策
1.政策名稱: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财金〔2019〕96号
政策内容:創業擔保貸款最高申請額度為15萬元,合夥創業的按合夥創業人數、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按組織起來創業人數,每人最高15萬元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為75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貧困地區按規定全額貼息3年,其他地區按規定全額貼息2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享受對象:畢業5年内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
受理機構:市州、縣市區創業貸款擔保中心
申請條件: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相關的行業準入許可證等原件和複印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貸款申請人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轉證明或由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站出具證明。
3.創業項目計劃書和貸款申請書。
4.合夥創業的應提供《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或在工商部門備案的合夥協議。組織起來共同創業應提供與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組織就業人員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以及職工名單。
5.本人及配偶的貸款記錄證明。合夥創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參照上述要求提供貸款記錄證明。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組織者參照上述要求提供貸款記錄證明。
6.普通高校畢業生、技師學院高級工班和預備技師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縣級及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留學回國學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合夥創業的應提供所有合夥人身份證明,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應提供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組織者和所有組織就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7.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政策名稱:一次性創業補貼 (湘财社〔2018〕25号)
政策内容: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包括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助、一次性開辦費補貼、商标補貼等。各市州自行确定标準。
享受對象:正常運營1年以上并吸納一定規模就業的初創企業或初次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包括高校畢業生等)
受理機構:各市州人社局
3.政策名稱:創業稅收優惠 (财稅〔2019〕22号、國稅2019年第10号)
政策内容: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内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享受對象: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年度内高校畢業生
受理機構: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申請條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未完成“兩證整合”的還須持《稅務登記證》)。
4.政策名稱:加強創新創業教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9〕72号
政策内容:在符合學位論文規範要求的前提下,允許本科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
5.政策名稱:鼓勵支持網絡創業 湘政辦明電〔2014〕89号
政策内容:對在《湖南省電子商務發展規劃(2013-2020)》範疇内從事電子商務經營,并通過網上交易平台實名注冊認證取得電子營業執照的,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财政部門認定, 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及相關稅收優惠。
享受對象:網絡創業高校畢業生
受理機構:企業注冊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門
6.政策名稱:“雙百資助工程”獎補 湘人社發〔2015〕83号
政策内容:符合相關條件的,納入全省“雙百工程”評選範圍,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并享受相關獎勵政策。獲得“湖南省自主創業就業先進個人”的獎勵标準為5萬元/人,獲得“湖南省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優質初創企業”的獎勵标準為10萬元/個。
享受對象:在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中成功創業的在校大學生或高校畢業生
二、為疫情之後國家及我省出台的主要政策文件
(一)國家出台的主要政策文件
1.文件名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五部委印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
文件内容:發揮創業擔保貸款作用,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财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加大創業載體獎補力度,支持創業孵化園區、示範基地降低或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等費用。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舉措;推廣優化線上招聘服務。
2.文件名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8号)
文件内容:暫停現場招聘會等活動;強化網絡招聘等線上服務;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服務工作,引導存檔人員通過網上辦、郵寄辦、咨詢辦等方式,減少出行辦事;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測,為受疫情防控影響的勞動者提供市場信息;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哄擡服務價格、就業歧視、發布虛假就業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
3.文件名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9号)
文件内容:切實加強“三支一扶”人員防護;統籌安排2020年“三支一扶”工作;支持“三支一扶”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做好服務期滿人員直接考核招聘、就業創業等服務工作;及時發現宣傳先進典型,組織做好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工作。
4.文件名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财政部發布《關于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20〕10号)
文件内容:組織待崗、返崗和在崗企業職工以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重點群體等參加線上培訓;鼓勵支持勞動者參加線上培訓;對參加線上培訓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在培訓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費補貼;加大培訓補貼政策支持,對于參加線上培訓并取得相應課程培訓合格證明的學員,按照規定給予培訓補貼,要以提升職業培訓補貼便利性和有效性為核心,實現補貼網上申請,簡化補貼辦理流程,縮短補貼發放周期。
5.文件名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11号)
文件内容:強化線上求職招聘,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大力拓展各類線上求職招聘服務模式;拓展線上培訓,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時跟進,積極開發和優化在線學習、直播課堂、熱線輔導等服務項目和産品,提供各類實用型、多樣化線上培訓服務;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動對接用人單位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的人員招聘、職位發布、簡曆篩選、人選溝通、聘用簽約、績效考核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需求,積極提供人力資源管理咨詢、解決方案拟定等服務。
6.文件名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發布《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
文件内容: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鼓勵重點企業優先招用符合條件的貧困勞動力,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有條件地區可适當提高補貼标準;安全有序組織外出返崗務工,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促進就地就近轉移就業;重點做好深度貧困地區就業幫扶;推動務農就業增收,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各類農資企業、農業經營主體,參照重點企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加強關心關愛;優化線上服務線上培訓;強化組織領導。
7.文件名稱: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2020屆高校畢業生全國網絡聯合招聘——24365校園招聘服務活動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号)
文件内容:教育部大學生就業網會同各地畢業生就業網,聯合前程無憂等五家招聘網站自2020年2月底啟動2020屆高校畢業生全國網絡聯合招聘——24365校園招聘服務活動,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每天24小時全年365天的網上校園招聘服務。
8.文件名稱:教育部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20〕2号)
文件内容:強化擔當,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創新方式,組織網上就業大市場,優化網上就業服務,強化線上就業創業指導,提升網上就業服務能力;拓寬渠道,各地各高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好“特崗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以及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聘,積極引導大學畢業生參軍入伍,加大高校畢業生補充教師隊伍力度,持續推送大學生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增加畢業生升學深造機會,擴大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關心關愛,強化湖北等重點地區和重點群體就業幫扶;規範管理,提升就業工作服務水平。
9.文件名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号)
文件内容:對疫情高、中風險地區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招聘的,暫不組織現場筆試、面試,以适當方式開展線上筆試、面試;要加大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公開招聘力度;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及早發布招聘公告,公布崗位數量和崗位條件;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及早發布招聘公告,公布崗位數量和崗位條件;積極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基層服務項目計劃;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活動防疫指南,落實落細各項防疫措施。
10.文件名稱: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印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紮實做好穩崗擴就業工作的緊急通知》
文件内容:推動中央企業積極履行穩就業、惠民生等社會責任。
11.文件名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号)
文件内容:更好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引導農民工安全有序轉移就業;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加強困難人員兜底保障;完善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壓實就業工作責任。
(二)湖南省出台的主要政策文件
1.文件名稱: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發布《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的通知》(湘教畢辦﹝2020﹞1号)
文件内容:大力開展“互聯網+”視頻招聘活動,利用互聯網招聘、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崗位匹配推送等線上求職招聘對接服務;大力開展“互聯網+”就業手續辦理,實現畢業生檔案托管、報到證就業手續辦理等全程信息化服務;大力開放 “互聯網+”線上課程,積極開展“創業基礎”“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就業創業課程線上授課和線上學習活動等。
2.文件名稱: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财政廳、交通運輸廳、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做好全省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明電〔2020〕7号)
文件内容: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舉措,鼓勵高校和用人單位利用互聯網進行供需對接,實行畢業生網上面試、網上簽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延長報到接收時間;加強畢業生求職心理疏導,組織有經驗的職業指導師、心理咨詢師和高校心理學教師,推出一批在線咨詢指導課,開通心理熱線。
3.文件名稱:湖南省人社廳、教育廳、财政廳、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十條措施》的通知
文件内容: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擴大應屆高校畢業生升學深造規模;合理确定用人單位招錄時間;大力推行網上招聘服務;靈活辦理就業手續;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力度;落實有關部門工作責任。
4.湖南省即将出台《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十六條措施》等文件。